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县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通知》,坚持五育并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核心素养;确保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负担,保证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健康成长,我校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宜刚
副组长:钟永发、戴国林、陈良学、廖庭禄
组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
“五项管理”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切实提高认识,细化管理措施,综合施策,重在执行与监督。
1.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具体措施。
2.召开全校教师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内容,做到人人知晓,并通过班级群转发相关文件和学校 “五项管理告家长书”给学生家长。
3.对“五项管理”工作,做一次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将“五项管理”统筹考虑,综合施策,细化各项管理措施。
4.“五项管理”工作不是阶段性的工作,是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将其作为常规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三、学习宣传,掌握政策
教学部印发关于“五项管理”具体内容的学习材料,做到学校领导、教师全员学习全部文件内容。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广而告之。通过主题班队会、升旗仪式、家长群、公众号等不同形式积极教育引导,让人人都了解“五项管理”规定的内容。
四、控制教辅种类,严格图书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
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阅览室、共享书柜、电子阅览室、班级图书柜,用好校本教,开展丰富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2.科学推荐读物
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推荐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
3.严格图书管理
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4.营造书香氛围
定期向学生家长推荐家庭教育读物,在学生家长中举办家长论坛“朗读者”活动,共同打造“书香校园”和“书香家庭”
5.严控教辅种类
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它种类的教辅资料。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6.学校是课外读物的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范畴,一岗双责。县教育局将对进校园课外读物开展监督检查。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 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 社会不良影响的。
7.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 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 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各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8.学校每年可征集师生的意见,制定本校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所推荐的书目必须包括国家规定的课外读物目录,且符合学生的年龄阶段需求。
9.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 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10.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1.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提升学生的阅读量,确保每名学生每学期阅读不少于 2 本读物。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12.要定期补充更新读物。每学年补充更新的读物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学校读物总量的 1%。
13.要加强对现有读物的管理。对于存在老旧破损、内容不健康等问题的读物,要及时下架。
14.要将图书按照“易读、喜欢阅读、喜欢广泛阅读”分类,将读物分为三部分,分别存放于图书室(馆)、教室、读书角等地。借阅率较低的读物存放于图书室(馆),借阅率较高的读物和使用率较高的工具书等存放于教室、阅览室等地。
15.要建立读物定期流动制度,让读物在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间流动,实现读物资源共享,做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