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课改
| 关于组织参加省级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作者:网站管理 更新时间:2015/9/29 10:38:14 浏览人数:[1679] | |||||||||||||||||||||||||||||||||||||||||||||||||||||||||||||||||||||||||||||||||||||||||||||||||||||||||
关于组织参加省级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教育联络站、各中小学校:
现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论文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9日,请以各乡镇和县属学校为单位按期统一造册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杨进平。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7368026 274791640@qq.com
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5年9月28日
湘教师中心通[2015]37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 知
各常务理事、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及个人会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研、科研能力,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研工作积极性。我会将于2015年10月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评对象
全省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等相关单位教师和教育管理、教育科研人员,均可撰写论文参加评选。
二、参评论文具体事项与要求
1.紧扣课程改革,立足解决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观点明确,内容积极,言之有物,有个人独到见解。
2.教学叙事、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等均可参加评选。
3.来稿要求为原创作品,抄袭的参评论文,将不予评奖。
4.论文的格式要求为:文稿左上角注明论文所属学科,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及思品、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及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管理及心理、信息技术、幼教及特殊教育等十六类。第一行:论文题目,采用二号宋体;第二行:作者所属市(州)、工作单位、姓名,多作者署名时应排好先后次序;第三行起为论文正文部分。正文部分采用四号仿宋体,统一用A4纸打印。
5.按照有关政策,参加本会学术研讨活动论文评选获奖的项目,均可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三、参评办法
1.为方便广大教师能将论文评选结果写进个人年终考核材料,论文评选工作将在11月份完成。请广大教师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在10月10日前将送评论文纸质稿和评审费交县区理事单位(教育局师训股或人事股),各县区理事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论文纸质稿和论文登记表电子表格交市州常务理事(教师科)。各市州常务理事于10月20日前将论文纸质稿和论文登记汇总表电子表格送交我会秘书处。我会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的论文,省直和省属大专院校附属中小学等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我会秘书处提交。
2.各县区理事单位及市州常务理事填制的论文汇总登记表电子档中,要注意将论文题目与作者姓名填写正确,以便印刷厂打印证书时准确无误。并且尽量将纸质论文放置的顺序与电子表格的顺序一致。
3.请各常务理事在送交论文时,将评审费汇至或交送至学会财务室,每篇参评论文收评审费50元。开户行:农行长沙开福支行;帐号:18-076201040004700;户名:湖南省教师教育学会。本会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交款。
4.论文送交分电子稿和纸制稿。电子稿由组织单位统一收集整理打包与“论文登记表”一起发送至63287570@QQ.com邮箱;纸制稿送交地址:学会秘书处(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16号504房,湖南省教师教育学会)。联系人:陈志平,电话:0731-88607870。学会财会室联系人及电话:葛毅0731-88607890;张怡0731-88607816。
附件:市州推选论文登记表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湖南省教师教育学会
2015年8月17日
主题词:2015年度 教育教学 论文评选 通知
录入员:谢玲 校对员:戴玮 共印14份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8月17日
附件:
(州)推选论文登记表
推荐单位: (签章)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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