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课改
| 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市、县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及科技作品评选的通知 |
| 作者:网站管理 更新时间:2015/9/21 16:39:20 浏览人数:[1554] |
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市、县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及科技作品评选的
通 知
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
为了激励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教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县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及科技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论文评选,由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负责论文征集、分类整理和上报(一律不接受个人论文申报)。
二、论文应以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进行选题,结合本人在新课程实施以来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实际撰写论文。
三、应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学术性、实践性、创新性原则。严禁从网上或报刊书籍上下载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腐败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论文作者参评资格。为杜绝抄袭行为,论文作者必须在文章末标明“本论文非抄袭”的承诺。
四、1、用A4纸打印,字体正文为三号仿宋;2、在论文首页的左上角标明论文的学段(中学、小学、幼儿教育或特殊教育)和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思想品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不分学科,其它非学科论文统称综合),以及参评级别(送省、送市、送县);3、论文标题下方依次为摘要、关键词,论文最后附参考文献。4、文章末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5、论文如已公开发表或获奖,请将所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附在论文之后。
科技作品则须注明作者、联系电话、单位、辅导教师、类别(科幻画、科技小论文、科技小发明、科技实践活动)。
五、2015年10月12日前(县级论文可推迟至11月23日前)将参评论文和评审费一起上交到教研室。各乡镇教育联络站、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将教师参评论文先逐一分类(学段、学科和级别相同的放在一起,论文摆放顺序与目录要一一对应),再分别造册制表,然后将分类论文和相对应的目录电子稿(目录样表附后,请用Excle电子表格制表,未按目录样表格式制表的一律不予评奖)交教研室。电子版目录表格统一发送至教研室公共邮箱(sycbjy2009@163.com)。
城步县教学研究室
2015年9月15日 |